《当年VIP会员条例》 |
1、当年在选择业务项目或吉祥用品消费满1000元者,即可成为我处当年的VIP会员,在当年内继续消费可享受会员优惠折扣价待遇;消费可以累积,但只限在当年累积的消费有效。
2、成为当年VIP会员者,于当年内继续消费,均可享受九五折优惠,于第二年元旦开始,即做失效;优惠项目只在当年VIP会员有效期内使用有效。
例如:在2013年5月消费累积满1000元,即可获得当年VIP会员折扣价的资格;在201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消费,均可享受九五折优惠;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即为失效。
3、不定期的举行只有当年VIP会员才可享受的最新特惠价项目。
4、当消费达到当年VIP会员资格者,在下次消费时请自行提出,我们就会核查当年该会员的消费记录,核查无误,即可享受当年VIP会员优惠折扣价待遇。
5、成为当年VIP会员者,均可免费获得点一盏“祈福灯”的服务,有效期为一年。
6、由于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者会员出现恶意倒卖、仿造、转销我处吉祥用品或业务项目等情况的,我处即可在不通知的情况下,单方面取消该客户的各种会员资格。
7、凡申请当年VIP会员者,请仔细阅读,申请后则视同同意此条款。最终解释权归泓翔吉祥轩所有,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本条例。